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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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3 07:21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 : 1、 无民事行为能力 或* 民事行为能力 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 刑事强制措施 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机关或者 *机关 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 剥夺*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5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 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 吊销营业执照 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