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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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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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4 14:56
死亡赔偿金,又名死亡补偿费,是对死者家属的一个补偿。而死亡补偿费的性质在法律是也是有着明文规定的,包括死亡赔偿金的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都有一定的公式,清晰地知道数额的得来。
死亡赔偿金的问题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是需要了解的,今天小编就要跟大家谈谈关于死亡赔偿金的相关内容。
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1.性质
死亡赔偿金,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对谁的损害而进行赔偿,在法律上有规定,伤害到公民身体且造成死亡的,要支付丧葬费,死者亲属必要的生活费,还有一个是,伤害公民生命健康而导致公民死亡的,是只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的。
2.对象
死亡赔偿金的对象是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意思就是不单单是死者的妻子有享有死亡赔偿金,而是死者的近亲属,比如其儿子。因为这个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这不是属于他们在正常夫妻关系中得到的财产,这是一方死亡后得到的财产,所以不是全归夫妻还在世的一方所有。同样的,死亡赔偿金也不属于遗产。所以这个死亡赔偿金的对象,不是对死者自身的赔偿,而是说对其近亲属,因为其死亡而对生活经济状况造成的影响做一些补偿。综上所述就是死亡赔偿金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1.计算要素
当事人的纯收入 :意思是死者死亡的地方上一年的城镇家庭或者说农村居民的纯收入(不计算支出)的钱。如果说死者经常居住的地方的城镇居民比法院所在地高那么可以选择其所在地的金额来进行计算。
计算期限:一般情况下是按二十年来算的,但是如果死者是六十周岁以上的话,就要进行减法,比如六十一岁按十九年来算,六十二岁按十八年来算以此类推。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只按五年来算。
2.计算方式
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以期限就是等于死亡赔偿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