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3 18:1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21 09:24
根据GB7718-2011的规定,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净含量”或“规格”,并不得使用缩写(具体要求详见标准的附录C)。此外,标注净含量的字符大小应符合规定:净含量不超过50克(毫升)时,字符高度不得小于2毫米;净含量在50克(毫升)至200克(毫升)之间时,字符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净含量在200克(毫升)至1千克(升)之间时,字符高度不得小于4毫米;净含量超过1千克(升)时,字符高度不得小于6毫米。对于包装面积小于35平方厘米的情况,对字体高度不做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