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企国庆加班调休称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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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2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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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41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加班报酬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42
按国家相关规定不合法。这只是部分国企钻空而已。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40
不合法,国家法定的节日加班的,不允许调休,必须支付加班费。只有当休息日加班的,才允许调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36
法定假日加班应支付加班费,随同法定假日放假的休息日加班不能补休的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应当按照工资的300%支付工资补偿;随同法定假日放假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00%工资补偿。
法定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国庆节放假期间,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假日,其余是休息日或者调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4 01:38
如果的确属于值班,安排调休倒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如果明明是加班而非称为值班的话,你可以要求三倍加班工资的。因为法定假日加班是不能调休的。另外很多地区对值班和加班的区别主要在于:值班是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比如你们通信企业,如果你以前安装的,值班期间让你接电话,这种情况属于值班,但是仍然是让你们出去安装的话,就属于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