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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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8:50
税收乘数推导:k=-b(1-t)/[1-b(1-t)],代入即可。
具体分析如下:
对于三部门经济中,比例税情况下的税收乘数推导:k=-b(1-t)/[1-b(1-t)]。
税收并不直接影响总支出,它是通过改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从而影响消费支出,再影响总支出。
例如,*决定减税ΔT,从表面上看,似乎会立即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加ΔT,并进而影响消费支出,实际并非如此。
因为在边际税率为t的情况下,减税ΔT后,居民收入(而不是可支配收入)增加ΔT,这部分增加的收入中又有数量为tΔT的部分作为税收被征纳,因此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实际应为(1-t)ΔT。
这个(1-t)ΔT可支配收入将按边际消费倾向b诱致消费支出增加b(1-t)ΔT,这是减税收后第一轮总需求(总支出)的增加,第二轮将增加b(1-t)^2,依次类推。
上述过程可用一个简单的数学模型推导:
ΔY =b(1-t)ΔT+b(1-t)^2ΔT+…+b(1-t)^nΔT
=[(1-t)+(1-t)^2+…+(1-t)^n]bΔT
={-b(1-t)/[1-b(1-t)]}ΔT
从而有:ΔY/ΔT=-b(1-t)/1-b(1-t),即税收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