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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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48
陕西高院8月2日消息,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发生的“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件,榆林市中级人民*经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2018年7月10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
2018年7月24日,榆林市中级人民*依法将该案报送陕西省高级人民*复核。陕西省高级人民*现已复核终结。
4月27日18时10分许,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在放学途中遭遇恶性袭击,导致19名学生受伤,其中9名学生死亡。嫌疑人在行凶过程中,被过往群众和闻讯赶来的保安、师生、民警合力*。
4月28日,陕西省米脂县人民*审查决定,依法对赵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2018年5月28日,榆林市人民*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某故意杀人案向榆林市中级人民*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