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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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15
摘要一、制订的背景及目的《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1年9月30日颁布施行以来(2012年3月进行了第1次修订),有效地规范了轨道交通驾乘行为。但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一批新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规则》相关条款与上位法的规定已不相适应,亟需进行修订;同时,针对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现的新情况,个别条款也需要予以调整,以满足维护轨道交通乘坐秩序,营造良好轨道交通乘车环境。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明确了《规则》适用范围。《规则》适用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运营的轨道交通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调整对象主要是乘客和轨道运营单位。《规则》第一条明确为:“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范围者(含出入口、通道),应当遵守《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及本规则。”(二)优化调整了优惠乘车待遇。一是调整了儿童免费乘车身高标准。新颁布施行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待遇”。同时,该条例没有*免费乘坐的儿童人数。因此,将“一名成年购票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照超过人数购票”,调整明确规定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待遇。二是调整了容易引起歧义的残疾军人免费乘车条款。将原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内容进行整合,形成第四条,即“下列人员享受优惠乘车待遇:(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符合优惠乘车待遇的老年人、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享受免费乘车待遇。(二)*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优惠卡半价乘车;学生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票价优惠。(三)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除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外,前述享受优惠乘车待遇的人员,未按照规定出示有效的乘车优惠凭证,或者将乘车优惠凭证转借、转让他人使用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要求乘客按照普通乘客支付车费。国家和本市对享受优惠乘车待遇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三)调整了乘坐自动扶梯、电梯的要求。一是明确乘坐自动扶梯要站好扶稳。随着轨道交通客流量的不断增大,避免自动扶梯左右承受重量不均伴有的安全隐患,保障乘客安全。我们将原《规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乘客使用电扶梯时,应当面向扶梯运行方向,紧握扶手带,依序右立左行”,修改为第八条第一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8什么是城市轨道交通的上位规则您好,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耐心稍等一下哦!一、制订的背景及目的《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1年9月30日颁布施行以来(2012年3月进行了第1次修订),有效地规范了轨道交通驾乘行为。但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一批新法规规章的颁布实施,《规则》相关条款与上位法的规定已不相适应,亟需进行修订;同时,针对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现的新情况,个别条款也需要予以调整,以满足维护轨道交通乘坐秩序,营造良好轨道交通乘车环境。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明确了《规则》适用范围。《规则》适用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运营的轨道交通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调整对象主要是乘客和轨道运营单位。《规则》第一条明确为:“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范围者(含出入口、通道),应当遵守《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及本规则。”(二)优化调整了优惠乘车待遇。一是调整了儿童免费乘车身高标准。新颁布施行的《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待遇”。同时,该条例没有*免费乘坐的儿童人数。因此,将“一名成年购票乘客可以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2米以下(含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照超过人数购票”,调整明确规定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待遇。二是调整了容易引起歧义的残疾军人免费乘车条款。将原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内容进行整合,形成第四条,即“下列人员享受优惠乘车待遇:(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符合优惠乘车待遇的老年人、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享受免费乘车待遇。(二)*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优惠卡半价乘车;学生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票价优惠。(三)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除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外,前述享受优惠乘车待遇的人员,未按照规定出示有效的乘车优惠凭证,或者将乘车优惠凭证转借、转让他人使用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要求乘客按照普通乘客支付车费。国家和本市对享受优惠乘车待遇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三)调整了乘坐自动扶梯、电梯的要求。一是明确乘坐自动扶梯要站好扶稳。随着轨道交通客流量的不断增大,避免自动扶梯左右承受重量不均伴有的安全隐患,保障乘客安全。我们将原《规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乘客使用电扶梯时,应当面向扶梯运行方向,紧握扶手带,依序右立左行”,修改为第八条第一您好,以上是我为您整理的答案哦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