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5: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20:53
早在1954年,管理大师Drucker就强调,消费者追求的并非产品本身,而是价值的体验。这一概念虽然被广泛使用,但缺乏具体的阐述和定义。
1988年,Zaithaml首次从消费者视角提出了顾客感知价值理论,认为顾客感知价值是顾客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后,将所感知的益处与付出的成本进行权衡后对产品整体效用的评价。
后续的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对顾客价值进行了细化定义。从单个消费情景出发,如Anderson、Jain、Chintagunta和Monroe,他们认为顾客价值是基于感知的收益与损失的平衡,或者是产品效用的综合评价。从关系层面,如Ravald和Gronroos,他们强调关系对价值的重要性,主张价值评估应扩展到整个消费关系中,而非仅限于单次交易。
Woodruff的定义被广泛接受并进行深入研究。他定义的顾客价值,是指顾客在特定使用情境下,根据产品特性、功效以及使用结果,感知到的与目标实现相关的偏好和评价。这一定义强调了价值源于消费者的学习和感知,以及产品、使用情境与目标导向的联系。
关于顾客价值的分类,Sheth等人将其分为功能性价值、社会性价值、情感性价值、认知价值和条件价值;Burns根据评价过程分为产品价值、使用价值、占有价值和全部价值;而Woodruff和Flint则区分了实受价值和期望价值。尽管定义各异,但所有学者都认同,顾客价值的核心在于感知的收益与损失的权衡,价值的产生源于交换过程中的感知和评价。
顾客价值理论是指,顾客所能感知到的利得与其在获取产品或服务中所付出的成本进行权衡后对产品或服务效用的整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