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赢了怎么执行,怎么拍卖,需付手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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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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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19: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
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强制执行需要缴纳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