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1:3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9:27
论权责法定的意义
权责法定,权责统一,法律赋予国家机关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行使国家职能,但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同时,对于行使职权导致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也要承担责任。
权责法定原则贯穿于依法行政进程的始终,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一切行政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法治*建设的现实来看,目前破坏法治*建设的很大一部分阻力就在于行政公权力的扩张,行政行为得不到法律的全面控制,行政职权泛滥,所以,为了真正达到法治*建设的目的,必然要将职权法定落到实处,并且越来越成为当前建设法治*所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权责法定必然成为法治*建设的核心.
权责统一原则的意义
权责统一,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行其职责,擅自放弃、不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违法、不当行使其职权,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责无权不仅束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使责任制度形同虚设,最后无法完成任务;有权无责必然助长瞎指挥、滥用权力和官僚主义。
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对于“职权法定”原则的阐述即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按照法律、行*规、*决定,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权责法定”如何理解和界定
权责法定的意思是指所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责任由法律明文进行规定。当我们出现这个权利与责任进行界定的时候,如果法律上他有明文规定的话,那我们就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判别,而通常一个人,他所享受到的权利和责任的话,在法律上都是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