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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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6:25
农村家庭矛盾财产分割起诉书在书写时需要注明纠纷双方的基本信息、矛盾事由以及最后希望该矛盾可以得到怎样的解决等。对于此类由家庭矛盾引起的纠纷,诉状之中必须要详细记述矛盾的起因、经过以及目前的主要争议点,以使得法院在受到诉状之后,可以简单了解该纠纷案件。
一、农村家庭矛盾财产分割起诉书怎么写?
农村家庭矛盾财产分割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原告:写明原告的具体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1、对某具体地址的房产进行分割
2、还有其他诉求与房产相关的写上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简单描述此纠纷的症结:如某具体一房屋系谁所有,什么时候去世,没有遗嘱,现要求对此房产进行分割继承,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农村家庭成员间分割房屋如何确权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三、在处理涉及农村房屋的分割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农村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家庭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是不同的。
2、正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他人财产。
对于原始取得的农村房屋,在处理时,一般不存在问题。对属于继受取得的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应注意房屋的产权转移问题。
农村家庭的纠纷,通常都是对宅基地的归属权存在争议。由于每个家庭成员都对该宅基地有具体份额,故此在发生纠纷后,法院审理该案件最后的处理方法,也是由家庭成员的一方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其他主体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之后,失去房屋的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