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逝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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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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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0 10:33
儿子过世父母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当儿子作为被继承人过世后,父母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儿子的遗产,但是儿子在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一、儿子去世父母能不能得到遗产?
儿子去世父母能得到遗产,法律遗嘱的规定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的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情况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行为能力。
2、继承人,受赠人。
3、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对于各类形式的遗嘱也存在不同的效力: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非公证形式的遗嘱;非公证遗嘱之间,后成立的优先于先成立的。
生活当中不管是父母还是儿子,却是那么对于对方来说的话,都是可以获得遗产的继承权利的。当然了,我们国家的遗产在进行继承的时候,它是需要区分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的话,那么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民法典》当中的范围来进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