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变更股东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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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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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0:28
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公司增资。股权转让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增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变更后,应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形有两种,一是股权转让,二是公司增资。
股权转让须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增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东变更后,应相应的修改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