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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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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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13:27
你好!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
1、先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本人将《凭证》带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转入地申请受理后,具体转移有关业务由转入、转出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1、请先到转出地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有工作单位接受的需开具医疗保险《联系函》);
2、持《参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3、转入地申请受理后,具体转移有关业务由转入、转出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
转移社保前如有欠费在原参保地补缴(请勿重复缴费)。
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本人所在页)各一份。有不清楚的可咨询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