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达法院后是不是会在一个月内开庭?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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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2:31
你好,*一审一般是2个月,最长3个月(不包括改变管辖和退回补充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一审期限3月】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二十条【一审简易程序45天】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二条【一审速裁15天】 基层人民*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适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2:32
刑事案件到了*属于人民*审理阶段。人民*在受理案件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左右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