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个人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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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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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19:26
1. 前往档案馆查阅个人档案,需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并向档案部门说明要查阅的具体内容。
2. 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请求检索相关档案,并在确认后协助签署阅览登记。
3. 完成登记后,个人可在阅览室内查阅档案,阅览完毕后归还档案。
4. 通过电话、信函或网络查询个人档案,可通过拨打档案馆联系电话、发送信函或电子邮件至档案馆,亦可访问档案馆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5. 档案是具有历史再现性、知识性、信息性、*性、文化性、社会性、教育性和价值性等特点的重要历史纪录。
6. 提取个人档案时,需准备由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并携带有效证件及调档函到原存档的人才中心办理档案调转手续。
7. 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归还。
8.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不同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之间转档时,可直接办理手续。
9.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需凭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材料。
10. 企业职工在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情况,其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档案转交至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以上信息旨在提供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