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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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07:53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朋友有一家小公司。他为了不交税而转移了不少财产。请问,对于这样的情形,税务机关有办法吗?
专业解答
对于纳税人为不交税而转移财产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其法律依据可见《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由此,对于您朋友的公司来说,税务机关就可以对其采用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相应财产等。此外,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