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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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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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3 07:14
遵义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在第三章中详细规定了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首先,对于以所购建住房为抵押的全公积金贷款,其额度上限为购房价值或建造成本的7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如果采用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的额度同样按70%计算,但超过10万元的部分则由银行提供商业性住房贷款支持。
在贷款期限方面,贷款管理部门与借款人会根据“贷款年限加上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进行协商,但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这确保了贷款的合理期限,以适应借款人的实际需求。
还款方式方面,借款人需要与贷款人共同确定还款计划,可以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这两种方式都符合《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
最后,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采用合同利率,无论利率如何调整,都按合同利率计息。而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如遇法定利率调整,将在下一年初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标准,确保借款人的利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