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3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23:17
一:高空抛物不可取高空抛物导致别人受伤,因为找不到始作俑者,而让整栋楼进行赔偿的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
高空抛物,是近几年内新闻里不断报道的热门话题。从以前低矮的楼房,到如今动不动就10层以上的高楼住宅,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然而,高空抛物的危险也越来越大。我们经常能够在电视里或者网络上看到这种触目惊心的片段:一个人刚走过,实心的花瓶擦着她的背砸下,在地上变得粉碎。这还是没有受伤的情况,高空抛物将人砸死、砸伤的情况也是频繁出现。一旦出现了受害者受伤、身死的情况,那么我们就必须找出加害者,还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二:事故责任难界定由于高空抛物,很多人在一开始并不能及时地目睹到底是谁将重物抛下,而很多小区的摄像头也不是负责二十四小时监控各个业主家的窗台。就算找到了对应的户主,一句“无心之失”“风吹倒的”“窗台老化”,总能够将户主本人的责任摘得干干净净。如果受害者没有受伤,那么这些争执很快就能结束,毕竟谁也不想为这种事情扯皮而浪费自己的时间。但是一旦受害者受到了真正的伤害,且大部分是严重的身体上的伤害,那么就必须有人对受害者负责。就题目中的情况,这个老人因为高空抛物而发生意外,难道一句“找不到是谁抛物”,就可以各自安好,不顾这个老人受过的伤吗?显然不行,那么既然找不到是谁抛物,就只能请所有的“嫌疑人”一起来为这件事情负责,还给第一受害者一个公道了。
三:高空抛物需尽早立法由于一直以来缺乏正式且规范的约束,小区认为窗台的这片小小的天地是每户户主自己的责任。而作为户主,却认为小区有责任负责修护、管理一切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没有做到定期检查客户的窗台,是小区的责任。所以往往在事故发生后,大家都一味地推脱自己的责任,没有受到应有的警示和约束。我国也对于高空抛物这一方面,在长期以来存在法律上的空白,直到2020年最新的民法典中,才开始逐渐对高空抛物的责任作出约定。相信在未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在惩罚时“连坐”责任事件会越来越少,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高空抛物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少。
无论如何,高空抛物不可取,我们应该有责任去规避一切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23:18
高空坠物砸到老人,找不到凶手整栋楼进行赔偿,我觉得这种做法十分合理,因为现在高空坠物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很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有的人的素质会比较低,在对他人进行伤害之后,也没有及时的出来承认错误,那么这个时候对整栋楼的用户进行处罚,可以有效的解决老人问题,同时也可以使真正的凶手感到惭愧。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23:18
我觉得这种做法也算合理,毕竟是从这个楼上坠下来的物品,没有找到凶手,就要全员承担,如果能配合找到凶手,就更好了,相互监督。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23:19
我个人觉得不合理,虽然楼上的住户都有嫌疑,但是在没有找到凶手的情况下全部要求赔偿,纯粹是无理的,反而会助长凶手的气焰。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23:20
我觉得这种做法不合理。因为这样的做法会让凶手逍遥法外,而且会让无辜的人财产遭到损失,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也杜绝不了这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