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 建筑物 维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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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1:28
你说的有些太简单了,没说清楚具体问题。
首先,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了物件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其中第85条规定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及其搁置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由有维修管理义务的人负责赔偿(一般为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其中之一),由管理维修义务的的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承担侵权责任。有维修管理义务的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追偿。
其次,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这一条规定如果高空抛物不能确定是具体哪一户的责任,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家还得人给予补偿。
最后,如何维权。起诉至*,以所有可能的住户为共同被告。具体案例中国发生过三起,济南烟灰缸案件,菜墩子案件,玻璃案件。
还有不明白的可追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1:28
对于这种情况由建筑物的上的住户进行赔偿,但如果能证明没有可能的可以不承担。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1:29
只要证明是这栋楼受害就可以了,整个楼的住户都可以作被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1 21:30
你说的有些太简单了,没说清楚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