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配合反洗钱监管机构按照什么原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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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7:17
依法配合反洗钱监管机构按照的原则如下:
1、合法审慎原则 。合法审慎原则是对反洗钱工作的总体原则要求。所有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都应当遵循高尚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与法规,认真谨慎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如果有正当、合理理由怀疑交易与洗钱或其他犯罪活动有关,应当拒绝向客户提供服务,并履行报告义务;
2、预防监控原则。预防监控原则是建立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主要原则。对于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来说,只有将法律规定反洗钱的各项义务转化为预防监控制度,才能切实有效地履行反洗钱职责义务;
3、协调配合原则。协调配合原则是建立反洗钱协调机制的指导原则。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严格把关,同时又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反洗钱协调机制和严密网络,使洗钱犯罪分子无处逃遁;
4、保密原则。保密原则是反洗钱工作得以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反洗钱的核心是收集、分析、报告、移送和调查可疑交易信息。可疑交易信息既可能是犯罪线索,也可能是合法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为了既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又能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反洗钱必须履行保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四条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5 17:18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原则是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