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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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02:25
展开3全部公积金贷款装修所需条件:
1.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公积金装修贷款的申请人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相关比例应以当地的具体情况为准。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