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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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5:46
申请条件:符合养老转入申请条件的同时,在我市参保医疗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含退休人员)
所需资料
1、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参保人户口簿;
3、原参保地《参保凭证》或《转移单》。
办事程序
1、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省内):社保中心确认参保人员在我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受理审核申请人填报的《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社保中心生成《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出→社保中心收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个人帐户余额划拨资金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到帐录入及接续手续→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
2、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省外):参保人员在我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单位或本人填写《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入申请→经社保关系转移部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经办机构接收到《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生成《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与个人帐户余额一并转移→社保中心收到以上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到帐录入及接续手续→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
受理部门
1、基金到账处理:社保中心财务统计部;
2、其它相关业务:社保中心社保关系转移部。
承诺时限:每个环节均为收到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无锡市广瑞路2号三楼。
联系电话:0510-82447051
温馨提示:委托单位代办转入申请的,请用人单位在《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个人代办转入申请的,请代办人携带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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