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姜在中国有多长的栽培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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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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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1 13:17
中国自古栽培生姜,从考古遗存来看,湖北江陵战国墓葬中有完整的出土姜块,表明战国时代已用姜作为陪葬品,说明2560年以前生姜就已经广泛栽培了。
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葬(西汉初期)中,也有出土的姜,均表明姜的栽培历史较早,另从古籍史料来看,《论语》中有“不撤姜食”之句。《左传》庄公二十四年有“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的记载,贽为古时初次拜见尊长所送的礼物,修,锻脯加姜、桂曰修。《左传》是与孔子同时代(春秋末期)的作品,可见在春秋时代,姜不仅作调味品供食用,而且还作为馈赠佳品,赠送尊长。
战国以后,有关姜的记载就更多了,西汉司马迁著《史记·货殖传》有“江南出柟、梓、姜、桂……”以及“千畦姜韭其人与千户侯等”的记载,这一方面表明,早在公元前1世纪以前,姜已有较大面积的种植,另一方面,也记述了当时姜的经济价值,若某人种一千畦姜,该人就可相当于一个具有千户农民为其交租的侯爵,可见西汉时姜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了。此后,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对姜的整地、播种、遮荫及收获等栽培技术,都做了详细的记载,而且提出“中国土不宜姜,仅可存活,势不滋息”的见解,认为在中原地区不宜种姜,如种姜则生长不好,仅能存活而已。实际上中原地区并非不宜种姜,只要根据姜的生物学特性,因地制宜,科学管理,也是易于栽培并获得成功的。明代徐光启著《农政全书》中记有“玄扈先生曰:今北土种之甚滋息,奚云不宜也。”意即在北方种姜,不仅可以存活,而且生长甚好,用事实反驳了贾思勰“风土不宜”的见解。宋吴自牧《梦粱录》中记载南宋时,杭州设有“姜行”,出售生姜、姜芽、新姜,表明南宋时已出现专门销售生姜产品的商行,生姜的销售方面有了新的发展。据元朝《王祯农书》记载“姜宜耕熟肥地,三月种之,以蚕沙或腐草灰粪覆盖,每垅阔三尺,便于浇水,待发芽后又揠去老姜。上作矮棚蔽日,八月收取,九、十月宜作深窖,以糠秕合埋暖处,免至冻损,以为来年之种……”对姜的土壤选择、栽培季节、技术措施以及贮藏方法和留种等,都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述,表明到元朝时,姜的种植水平较以前有了较大的进步和提高。
在我国,从姜的栽培历史和分布情况来看,自古盛产南方。据古籍文献记载,秦《吕氏春秋》(公元前239年)记有“和之美者,蜀郡杨朴之姜。”(杨朴为四川地名)。表明杨朴姜在当时就已成为美味佳蔬了。《史记·货殖传》中有“江南出姜桂”、“蜀亦沃野,地饶姜”。西汉《别录》说“姜生犍为(四川)山谷及荆州、扬州”。上述地区都在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各省。到北魏时期《齐民要术》作者贾思勰认为黄河流域不宜种姜,可见姜仍主要产于南方。北宋苏颂曰“姜以汉、温、池州者为佳”。(汉州即四川成都,温州在浙江,池州即今皖南贵池)。此处所举的产姜闻名之州,都是南方地区。到了元朝,《王祯农书》说,“姜可以槽食,可以代蔬,也可以作药,今北方用之颇广”。由此反映出北方种姜已稍有发展,但种植尚不普遍。至明代时,各府州县地方志中,仅有少数物产卷中有姜的记载,说明明代后期,姜才开始向北方扩大栽培。清代北方则普遍开始种植生姜,如乾隆年间安徽霍山县曾种过姜。山东兖州府宁阳县原来所需生姜,主要贩自南方,道光末年有人开始引种试种。到了光绪年间,其所产生姜产品,不仅可以自给,而且可以供应邻近各县。同时兖州府峄县农民,此时也已种姜,其产品与大白菜一起运销江淮,不仅进行生姜产品的异地交流,更为主要的在于获取颇丰利润。另据山东省《莱芜县志》记载,清朝宣统纪元已把姜作为课税对象,可见当时姜的栽培已相当发达。
陈树平认为,姜的种植自南方向北方发展与其本身的经济价值有关。自古以来,姜就是重要的经济作物,直到近代仍有“姜千畦,藕千陂,利亦比万金之家”的比喻,说明种姜是有很好经济效益的农业经营。只要种姜能获得较多的经济效益,又能够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就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