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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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7:01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然。早在1965年,法国成为第一个老年型国家,之后是瑞典。20世纪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步入此行列。
由于有经济实力的支撑和西方居家形态诸多方面的因素,这些国家养老对策的共同之处是依赖“社会养老”功能:在社会保障*中,老年人被赋予了独立生活的经济能力;在福利设施、服务体系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针对老年人的生理情况,采用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设计。以美国为例,老年人的居住设施大致分为五类:独立式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老年养生社区,每一类辅以相应的服务管理*。
亚洲国家中,日本、新加坡等也逐步进入了老年型国家之列。因为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一方面汲取了西方社会福利养老的特点,充分赋予老年人优厚的社保;另一方面,基于传统东方家庭观念的延续,它们还致力于开发家庭养老的功能,如提倡和鼓励“多代同居”(例如“两代居”集合住宅和“多代同堂组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