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23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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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4:49
一般来说,行政事业单位有经过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可以使用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票据(作用等同于企业的*),而且收取的款项一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单位内部或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非结算资金往来,应使用收据;有些事业单位开展有经营性质的业务,应使用*。行政单位只能开具财政监制的收据,如收的驾照工本费等,因为行政单位没有营业收入。事业单位既可以开收据,也可以开*,如医院即可以开*。因此,你所收到的收据是可以作为入账原始凭证的,等同于企业之间开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4:50
行政事业单位有些款项的确没有*,只有收据,有些单位或者部门的收据,可以直接用做报销使用,可以等同于*。具体可以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或者行政事业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希望能帮到你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4:50
因为行政事业单位不是盈利企业,所以没有*,所开的收据可以走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