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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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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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9 15:53
一、在长春市办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近期小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缺少该材料不予受理,照片不得着各类制式服装。)
2.一般情况需提供:拟执业鉴定机构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证明;申请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①拟执业机构出具其同意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证明需涵盖申请人身份信息、同意具体从事司法鉴定的项目、出具日期并加盖当机构公章;
②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除需提交①涵盖内容外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内容需涵盖申请人身份信息、工作岗位、同意具体从事司法鉴定的项目、标注出具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出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超过65周岁的,提供县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退休人员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供本人不是公职人员身份的证明及原所在单位证明可以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证明;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①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核对证明内信息、证明出具日期;②退休人员提交不是公职人员身份证明及原所在单位证明可以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证明内容需需涵盖申请人身份信息、是否为公职人员、是否同意其从事司法鉴定及从事具体的鉴定项目、标注出具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出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交其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材料需涵盖申请人身份信息、是否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及从事具体的鉴定项目、标注出具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出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与拟执业鉴定机构签订聘用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的标准劳动合同书或申请人与拟执业机构自行拟定的聘用合同、聘用协议均可,需核对合同或协议内各项信息填写是否完整,涉及执业类别或者岗位的需与申请人实际身份相符。)
5.一般情况需提供: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身份证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复印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0 份;A3纸反正面打印填写。)
7.一般情况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之一:①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学历证书;②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以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③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历,并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的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①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现场扫描后证书所有信息页后,由综合窗口负责复印留存相关证书复印件;②提交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现场扫描后证书所有信息页后,由综合窗口负责复印留存相关证书复印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证明需涵盖申请人自然情况及具体从事工作内容岗位,标注出具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出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③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已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的经历及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的证明,证明需涵盖申请人自然情况、具体从事工作内容、岗位、具体哪项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标注出具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联系人、出具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西营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事处西营城村 网点电话:136305401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宽城区米沙子镇尚德华园德远街556号 网点电话:0431-811868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兴港街道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事处新民村 网点电话:0431-825276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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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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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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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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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