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剩余的钱什么时候发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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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3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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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8 12:45
一般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在每年的9月到10月,如成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时间为11月中旬左右。耐心等待即可。学校扣费之后剩余的钱会到每个人的支付宝账户上。相关的详细情况如下:
1.助学贷款发放后,助贷学生是无法首先支配的。
2.高校自动扣款时,不需要助贷学生干任何事情,高校扣款成功,即为缴费成功。
3.高校扣款后,如有剩余且剩在自己的合同支付宝里。实名认证自己的助贷合同支付宝后,可以提现到绑定银行卡供自己作为短期生活费。
4.如高校欠缴回执金额大于自己实际欠缴金额时,此时的剩余应剩余在高校,待高校清算结算后,会退还给大家,具体的退款时间和退款方式,请关注高校告知。
其发放的前期审核和流程如下:
1.首贷学生现场办理后,续贷学生自助远程提交申请后即可获得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合同,同时都会收到国家开发银行95593关于你本次助学贷款的回执验证短信。
2.开学时,助贷大学生即可持县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去高校报名缴费。如果贷款金额能够足额支付新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则这两项费用不能再缴钱!如果贷款金额无法足额支付应缴学费住宿费,只是差额部分自己现金或转账支付。交了受理证明后即可耐心等待。
3.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校验码)交就读高校后,将接受就读高校线下和线上审核。
线下审核:主要审核判断你上一学年度是否通过高校的贫困认定,从而决定你是否符合助学贷款条件。
线上审核:通过就读高校助学贷款资格判断后,高校资助中心将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高校端为你录入欠缴回执金额。
4.10月15日前,高校必须为所有助学贷款大学生录入欠缴回执金额,否则将无法继续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将于10月中旬左右,关闭高校回执金额录入功能。高校回执录入结束后,县资助中心将汇总提交今年的助学贷款申请,同时接受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的审核。
5.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国家开发银行各地区的分行将集中审核全省2021年所有助学贷款大学生的合同。只要高校审核通过、县资助中心为你上传的证件无误和自己的合同签字准确无误,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这一关都没有问题。当然,如果县资助中心为你上传的证件有误,或者首贷学生的合同签字不准确,将通过县资助中心督促问题合同者进行限期整改或承诺整改。
6.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审核通过后,将于11月中旬左右组织发放工作。将大家申请的助学贷款发放到你的助贷合同支付宝上,到账后你就读高校将直接从你的助学贷款合同支付宝里自动秒扣,不需要做任何事情。高校扣款成功后,国家开发银行95593将通过短信,告知你本年度助学贷款的发放金额和高校自动扣款金额,以让大家明白。贷款发放需要一定的时间,耐心等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