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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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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0:18
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当事人对管辖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定书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的第一审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