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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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20:25
传统中国,科举制是隋唐以后历代*王朝选拔*的主要途径。在中国这样一个高度官本位的社会里,官僚作为社会上的特权阶层,既拥有显赫的社会地位,拥有法律上的种种特权,更可以权谋私、索贿发财聚敛财富。这样,科举制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把考试、功名与利禄捆为一体:一个人只要通过县试、乡试和会试,就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而当上官便可以借助官位以权谋私发财致富,终生享受荣华富贵。因此,自科举制诞生以来,登科中举博得功名的巨大*,就一直驱使那些不法之徒在考试中投机取巧,使用种种舞弊手段蒙混过关,跻身仕途。
△古代科举考试进阶路线图
有舞弊,便有反舞弊。历代朝廷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了确保科举考试选拔的人才符合其统治需要,势必要采取相应的反舞弊措施,完善科举考试制度,禁止和杜绝舞弊现象,以确保科举考试的相对客观和公正。从历史上看,科举考试中的舞弊现象,在科举制创设初期就已出现,而朝廷对于舞弊行为的防范措施也随之推出。可以说,舞弊与反舞弊的较量,一直贯穿于科举制度之始终。本文将通过隋唐以来贡院中舞弊行为与反舞弊措施的考察,试对古代中国科举考试史上舞弊毒瘤始终不能根除的深层原因作一探讨。
△ 古代科举考试中常见的作弊行为
一、隋唐时期
在科举制实行之初,也就是历史上的隋唐两朝,对举子在考试中舞弊的防范措施,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这一方面固然由唐代“以诗赋取士”的考试内容所决定,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制度初创阶段的不可避免的现象。
二、两宋时期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制度,一方面把选拔*的权力集中到朝廷,有效地加强了*集权。另一方面,科举制的实行,也为一大批出身庶族的平民知识分子进入仕途提供了机会,从而促成了社会相对开放和社会阶层的上下流动。但是,隋唐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毕竟处于草创阶段,制度的不完备导致了舞弊行为的公开化。例如,世族权贵们借助“榜贴”制而使其子弟谋得官位合法化,主考官和庶族官僚则通过荐引和提拔庶族举子,在推荐人、主考官和及第者三者之间结成“座主”、“门生”之类朋党关系,等等。
△ 据不完全统计,唐代进士科的士族占比达到了约80%。出自王伟《进退之际:唐代士族与科举取士制之关系》。
因此,
赵宋王朝在继承隋唐科举选官制度的同时,对科举制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北宋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太祖下诏禁止朝臣“公荐”举子应试;并规定凡官宦子弟“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复试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又实行“别试”制度,规定举子如与各考官有亲戚关系,必须回避并另置试场考试。这些制度的实行,基本上杜绝了唐代科举“通榜”制下主考官和朝臣贵戚们的舞弊活动。
△ 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剧照: 齐衡参加 科举考试的场景。在宋代,即使像齐衡和顾廷烨这样的世家显贵,也希望通过科举实现阶层的跃升和家族的兴旺。
禁止“公荐”、实行“别试”等措施,固然消除了官僚显宦们对科举考试的公开操纵,却不能杜绝主考官、朝臣和举子们私底下进行的舞弊活动,以致上述措施颁行多年后,举子们投书献文、行卷请托的流弊依然盛行。于是,从太宗淳化三年(993)年开始,北宋朝廷对隋唐以来的科举制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以防范和杜绝科举考试中的舞弊活动的发生。宋朝推出的反舞弊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行糊名、誊录制度。糊名又称“弥封”,就是将试卷上的举子姓名、籍贯、家世封贴起来,使考官们“莫知举子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爱憎、厚薄于其间”(欧阳修《论逐路取人札子》)。试卷糊名之后,考官还可以通过笔迹辨别举子的试卷,大中详符八年(1015年),又设置誊录院,规定殿试卷子由专人重新誊录后,再送交考试官批阅。
△ 糊名制从唐代一直沿用到了清代
糊名弥封之法,实际上早在唐朝时就已试行过一段时间,武则天以试卷糊名“既乖委任之方,颇异铨衡之术”,诏令停止。宋朝的糊名制度,开始实行于太宗淳化三年(993年),最初只是在殿试进士时试行,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推广到省试,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又进一步推行于诸州的发解试。糊名弥封与誊录之法结合在一起,有效地杜绝了主考*通过辨识试卷笔迹徇私舞弊的弊端,从而确保科举考试的客观和公正性。
第二,严格审查考生资格,防范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
糊名、誊录制度实行之初,举子们在考场上撰写的诗赋策论之优劣便成了决定其能否登第的唯一依据。由于朝廷无法预先考察举子应试前的学业、履历和操行,也就难免有些操行不端之徒靠诗赋文章蒙混登第。而中举当官的巨大*,又驱使一些不法之徒干起冒名顶替的弊端:“盖士人既以本名纳卷,或别为名,或易以字,一人而纳二三卷。……举人文章不精,考官困于披阅,幸皆中选,乃以兄弟承之,或转售同族,奸诈百端,真伪莫辨。”
△ 考生的报考材料上面明确写着考生姓名、座次、体貌特征等, 其中胡须分为有须、微须、无须。考官会认真核对考生的外形和材料上描述的细节是否统一。
有鉴于此,朝廷制定科场规则,要求“凡诸州长吏举送,必先稽其版籍,察其行为”;规定举子集中以后,实行“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悌、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宋史·选举一》)凡是通过州试取得省试资格的考生,即所谓“举子”、“贡生”,须将其籍贯、家世、年龄、参加科举考试的次数等如实填写,呈交礼部,并规定考生要十人相保,如发现其中有人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就要互相连坐,取消十人的考试资格。
第三,严肃考场纪律,禁止举子舞弊;实行“锁院”制度,防范考官徇私舞弊。宋代贡院考场监视极严,据《文献通考》诸*载,北宋时,针对当时举子进入试场时盛行的挟带作弊之风,朝廷在贡院设置监门官,对举子实行严格的搜身法,规定举子入场,“悉解衣阅视”;考场之内,又布置兵士巡行监视,如李觏《致祖无择》诗中所说:“主司隔帘帏,*不可;中贵当枨栏,搜索遍靴底。呼名授之坐,败席铺冷地;健儿值我前,武怒足防备。”
△ 中国古代最大科举考场:江南贡院
考场法规主要针对考生,而“锁院”制度则是为防范官僚权贵以权谋私而设。锁院制度规定,主考官一经任命,立即进入贡院,锁门不出,与外界隔绝,连家人都不得见面。据欧阳修《归田录》卷二记载,主考官有时锁院长达五十天之久。
△ 一块清代科举考试用的木牌子,两头窄、中间宽,最上面刻有“出恭入敬”四个小字,下面是“铁石相通”四个大字。这块“出恭入敬”牌是科举考场中的“厕所通行证”。
糊名、誊录、锁院以及严肃考场纪律、防范假冒请托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行,为科场上的平等竞争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但宋代科举考试中严厉的搜身监视,则无疑是对人格尊严的极其粗暴的践踏,此种非人道的措施对传统知识分子的心灵所造成的伤害,其严重程度是难以估量的。
三、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是古代科举制不断发展而臻于完备的阶段。针对科举考试中越演越烈的舞弊风,明清两代的统治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科举制度,制定和颁布了极严密的科举取士通则、会试殿试应试程式和相应的场规,以确保科举考试的严肃性和取士过程的客观公正。
△ 明代科举的反作弊措施
例如,明代的会试场规规定,举子进入考场时必须解衣脱帽,接受监门军吏的严厉搜检;入场屋后,还有兵士巡回监视。“场院中编号,令监试、提调官亲自掣签,一面登记号簿,一面楷书卷面。待其入座,令军人各验看字号,如有不同,即时扶出。”(《明会典·礼部·科举》)应试举子“如有怀挟及浼托人夹带文字入场,埋藏抄誊并越舍与人换写者,搜检得出,拿送兵马司究问,枷号一月,发回充吏,满日问罪革为民”(《明会典》卷77《科举通例》);考场内的旗军、属吏、匠人等,如收受考生的贿赂“代替夹带、传递及纵容不举察者,旗军调边卫食粮差操、官俸罚一年,夫匠发口外为民”(同上)。“每场进题,考试官先行密封,不许进题官与闻以致露泄。生员作文全场减场者,监场官各用全减关防印记。至黄昏,全场誊正未毕者给烛,稿不完者扶出。”(《明会典·礼部·科举》)
清代乡试、会试场规之严密,比明代有过之而无不及。从《钦定礼部则例·乡会试场规》不难发现,清朝礼部颁行的乡会试场规,对试场的安排、试场周围的监视、场内巡行兵士的职责、举子可以携带入场的考具坐具、进场时的搜检、各省举子进入考场的路线、试卷的印刷和编号、试卷的分发和回收、场屋的开放和封闭、举子答卷的弥封和誊录、考官批阅试卷的规则和程序,等等,都有具体明确细致的规定。
△ 用于考生参加科举考试的号舍
应当说,中国古代的科举制,经隋唐以来一代代*王朝的改进和完善,从制度层面看,明清时期科举考试的场规已经相当规范化,防范考场作弊的方法也已相当严密,对舞弊行为的惩处也相当严酷了。但由于功名利禄的巨大*,明清时期科场中的舞弊之风却愈演愈烈。考官举子沆瀣一汽,贿卖贿买;或朝中权贵递条子授意嘱托,或考官及其家人属吏收受贿赂,或各房考官相互勾结,或举子金钱开道打通关节等等,不一而足。
明清科场的舞弊手段,除了唐宋以来盛行的贿买、请托、假冒、挟带、换卷、易号等名堂,又出现了冒籍、抢替、割卷、通关节、递条子、传递文字等新花样。
△ 古代各色作弊手段
唐宋科举考试中盛行的那些作弊方法,也被明清时期的举子和官僚们不断推陈出新。
历代盛行的举子进科场时“挟带”作弊当中,唐宋时的举子们的“挟带”作弊,充其量只不过是怀挟一些“书策”、“书文”,也就是把书籍文章塞进随身穿的衣服里偷偷带入试场而已。明清时,那些挟带作弊的举子,有的在考试以前,请人把《四书五经》用蝇头小楷抄写在薄如金箔的纸片上,然后把这些薄纸片或塞进笔管,或放在砚台底部,或藏在鞋子的夹底间,偷偷携带进考场;有的用药汁把书抄写在青布衣裳上;还有的干脆买通考官,事先就把请人写好的文章埋藏在考场内。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中的场规之严密与科场舞弊活动之猖獗,恰似水涨而船高,真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官、胥吏和举子们在科举考试中舞弊行为之隐晦、作弊花样之新奇、作弊手段之高明,以及舞弊者的胆子之大,真让我们这些现代人也为此大开眼界,叹为观止。
△ 一件用于考试作弊的麻布坎肩,有50厘米高、55厘米长,上面共有62篇八股文,总计四万多字。有专家认为,这么小的字是用老鼠的两三根胡须制作成的笔书写上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20:26
古代科举考试存在很多作弊方式,例如,找人代答*,带小抄进考场,买通考官防水等。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20:26
重金收买考官,请人*,夹带纸条,考题泄露,主考官徇私,为了考上也是费尽心思。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20:27
比如提前和主考官打好关系,提前获取考试题目,自然能够在考试的时候下笔如飞。还有就是提前在身体上的一些部位做好小抄,考试的时候也能进行作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