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原拆原建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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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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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7:29
房屋原拆原建要求是在原地翻建、不超出原来用地面积;
参看审批程序
1、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老房权证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发给建房(翻建)许可证;
2、有了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准备材料开工了;但还要注意:开工时需要建房办工作人员现场验线后建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7:29
原拆原建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手续。经过拆建,房屋的结构、建造年份均已发生变化。新建的房屋结构新、折旧率低,价格也就比原来高。所以办理变更手续,对房屋产权人是有利的。而且,今后产权人如需抵押贷款、买卖交易,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变更与没有办理变更的相比,房屋的价值就会有所不同。如要求办理变更手续,需先由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同意原拆原建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且经审核合格后,再由产权人分别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7:30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审核。
五、审核上报
乡(镇)*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
六、审批
县*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