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0:1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5
《孟子 告子》曰:‘食色性也。也就是说美色,吾所欲也;将美色收归囊中,亦我所欲也。那么,古人面对色诱,是如何警惕的呢?
《荀子·大略》中有一个柳下惠的故事。“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这个故事自汉代以来已经广为传颂,可谓家喻户晓。说的是柳下惠夜宿于城门,遇到一无家可归的女子。柳下惠抱着她一夜,并没发生非礼行为。这个故事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天气实在是太冷了,知道活动以后一般就会被冻死,所以没有做;一种就是这个女子是真的如花,当然会坐怀不乱了,要我我也会。
明朝《玉堂丛语》卷一中记载了一则“曹鼎不可”的故事,曹鼎食一个派出所所长,抓住一个美女犯人,美得不可方物(好好的,干什么不好,非要犯法),这可如何是好?就用闭一遍遍地写“曹鼎不可”,写完就烧,烧了又写,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熬过一夜。这人是真男人!实际上还有一个很好的办法就是自己撸管就好,三次以后,没有念头!不信?你也试试!
曾国藩想到一个办法,与曹鼎不可的意思是一样的,那就是读书。他认为读书可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将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书本之中,用以抵御眼前的*,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现在很多人转移注意力的办法就是玩手机游戏,这个办法太好了,竟然可以为了游戏将貌美如花的女友扔到一边,由此可见游戏的魅力!
如果你遇到这种事,能像他们这样吗?反正我只想说“小人做不到啊”。你是柳下惠还是曹鼎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6
潘金莲与西门庆你懂得,防不胜防。人要脸不知足,狗知足不知羞。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6
不同朝代处罚不同,不过大都需要“没收作案工具”,你懂得。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7
不见面呗,古时候在男女大防上本来就很严格,如果一对男女有感情且最后分开,最直接的就是两人再不见面,或者还会早早的和别人结婚,以断了念想。毕竟古代可不流行离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23:08
念经,清心寡欲,大多数人都会留个心眼的,想着天上不会掉馅饼,色子头上一把刀,路边的野花不能采,想到自己没有办法承担的责任,就不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