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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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14 12:44
法律分析: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各基层*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法律依据:《中国*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