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0:0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35
看了下肽护的包装,上面标注有“肽含量:0.8%”的字样,而且是小分子生物活性抗菌肽。像这样在私护产品里,加入肽,加入生物抗菌肽,是头一次见。更没想到的是明确标注了肽的种类和含量。这里涉及到标注成分的法律问题,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是多少就是多少,标出来了就意味着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说通俗点,标了就要负责。追答如果私密处有炎症,黏膜处于充血状态,或者黏膜褶皱处有破损,使用肽护一类的私密护理产品,正常情况下比较容易引起轻微的刺痛感。这其实是杀菌、消炎、修复等功能起作用的直接表现。
按一般厂家的做法,在研发、设计私密护理产品时,考虑到女性私密部位生理结构的特殊性,原则上会尽量控制这样的刺痛感。因为,如果杀菌功效不明显,并且需要连续使用较长时间话,一般的消费者很难接受一而再,再而三的刺痛感。相反,如果刚开始第一次用,刺痛感比较明显,第二次用刺痛感变得很轻微,甚至消失,这会从一个侧面反应私护产品的杀菌效果明显。
说到这里,顺带想起来一件事。同属消毒产品,美国强生公司生产的一款漱口水Listerine,入口的刺痛感往往会比较重。对此,国家消字号产品的评审委员,曾分析过其中的原因。普遍来说,欧美人士比较重实效,对产品的实际效果非常注重。这家公司很有可能经过反复的调制,并且收集了大量的反馈意见,最终把入口的感觉设定为偏重。一来,迎合了消费者感觉强实效应该也强的心理;二来,鉴于产品本身实效强,消费者在得到了产品实实在在的功效之后,会更加认可产品。这实际上是以产品为主,附带加上了一些营销的技巧在里面。所以,没有好的产品功效,营销所带给消费者的实际价值是非常经不起考验的。
这里,最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刺痛感≠刺激*黏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制订的《消毒技术规范(2008年版)》,在表4-15中,明确了*黏膜刺激反应评分标准,包括上皮组织、白细胞浸润、血管充血、水肿一共四项大指标。以上皮组织为例,如果某类物质对*黏膜有刺激,可导致局部糜烂。
参照前面的回答,生物活性抗菌肽是肽护的主要成分,本身就具有修复组织糜烂的功能。所以,这里的刺痛感,不是医学术语中所说的“*黏膜刺激反应”,极有可能是产品在发挥杀菌、消炎修复过程中,带来的一种使用体验。
如果有必要,你可以联系厂家,询问产品的检验报告中是否有“对*黏膜无刺激性”的明确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