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1 13:1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55
正式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如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56
1、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
2、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4、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5、保存好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小标题:
1、不是,需要等待人事通知。
2、具体看公司人事的处理。
3、离职当天拿回。
扩展资料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
第一,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第二,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第三,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第四、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五、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56
离职应手续办理方法:
1、首先要为自己的离职找好一个理由或者借口,现在一般离职基本都是因为找到更好的工作了,所以必须找个好的借口来说服上司,一般提出离职最好是和上司好好的沟通一下,单独找他/她谈谈,感谢他/她给的帮助,尽量多说些好话。
2、说服上司后,上司同意离职,那么下一步就是找人事的拿离职申请表来填写,一般正常离职是要一个月的(试用期离职一周时间左右),若是想早点离职那么在和上司谈好之后应该尽快去填写离职申请表,填写之后,离职时间就开始计算了。
3、关于自己的资料,电脑上面自己的私人资料,全部都删除,以免隐私泄露,但是涉及到公司的资料,工作资料,一定要保存好,不能删除或者乱修改,不然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4、每天上班都要像平时正常工作一样,准时上下班,需要加班也需要根据安排来加班,最后一天上班,再次去询问人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部门的人签字之类的,每个公司可能都不同,对于一些小的公司可能就没有这些,按照实际情况来办理,记得还要让人事帮忙开一个离职证明,有的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是需要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的。
5、最后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去财务和人事那里查对考勤记录,看是否有借款或扣款,已经工资具体的怎么结算,和最后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何时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如下所示: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57
办理交接、社保和档案转移,工资结清等等。辞职和离职的流程通常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