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8:4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1:34
首先要搞清楚各自的地位问题:你是房产业主,物业是房产物业管理机构,销售房产的是开发商。这就是说,物业不对你的房产质量负责,但依据物业合同负责维修事宜。房地产开发商才是房产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故此,起诉物业没有任何意义。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1:35
漏水条文如下: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