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谬法的例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18:43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1:16
归谬法
归谬法(Rectio ad absurm),又叫背理法,是一种论证方式,它首先假设某命题不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然后推理出明显矛盾的结果,从而下结论说原假设不成立,原命题得证。反证法与归谬法相似,差别在于反证法只限于推理出逻辑上矛盾的结果,归谬法不仅包括推理出矛盾结果,也包括推理出不符事实的结果或显然荒谬不可信的结果。基本定义
反证法常称作Rectio ad absurm,是拉丁语中的“转化为不可能”,源自希腊语中的“ἡ εις το αδυνατον παγωγη”,阿基米德经常使用它。
逻辑原理
原理
归谬法
很多教科书中提到反证法时,只简单地讲了反证法的逻辑原理是逆否命题和原命题的真假性相同。但是实际的操作过程还用到了另一个原理,
原命题和原命题的否定是对立的存在:原命题为真,则原命题的否定为假,原命题为假,则原命题的否定为真。这一点可以从集合论的角度理解。
操作过程
欲证明:原命题:p=>q为真
先对原命题的结论进行否定,
从这个否定的结论出发,推出矛盾,
从而该命题的否定为真:非q=>非p为真
再利用原命题和逆否命题的真假性一致,
误区
否命题与命题的否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命题的否定只针对原命题的结论进行否定。
原命题:p=>q
否命题:非p=>非q
命题的否定:p=>非q
原命题与否命题的真假性没有必然联系,但原命题和原命题的否定却是对立的存在,一个为真另一个必然为假。
详细解释
反证法是“间接证明法”一类,是从反方向证明的证明方法,即:肯定题设而否定结论,经过推理导出矛盾,从而证明原命题。法国数学家阿达玛(Hadamard)对反证法的实质作过概括:“若肯定定理的假设而否定其结论,就会导致矛盾”。具体地讲,反证法就是从反论题入手,把命题结论的否定当作条件,使之得到与条件相矛盾,肯定了命题的结论,从而使命题获得了证明。
归谬法
在应用反证法证题时,一定要用到“反设”,否则就不是反证法。用反证法证题时,如果欲证明的命题的方面情况只有一种,那么只要将这种情况驳倒了就可以,这种反证法又叫“归谬法”;如果结论的方面情况有多种,那么必须将所有的反面情况一一驳倒,才能推断原结论成立,这种证法又叫“穷举法”。
证明
反证法的证明主要用到“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的结论,
某命题:若A则B,
1.当A为真,B为真,则A→B为真,
2.当A为真,B为假,则A→B为假,
3.当A为假,B为真,则A→B为真,
4.当A为假,B为假,则A→B为真,
∴一个命题与其逆否命题同真假
即关于〉=〈的问题:
大于 -〉反义:小于或等于
都大于-〉反义:至少有一个不大于
小于 -〉反义:大于或等于
都小于-〉反义:至少有一个不小于
即反证法是正确的。
与若A则B先等价的是它的逆否命题若﹁B则﹁A
假设﹁B,推出﹁A,就说明逆否命题是真的,那么原命题也是真的.
但实际推证的过程中,推出﹁A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就转化为了推出与﹁A相同效果的内容即可,这个相同效果就是与A(已知条件)矛盾,或是与已知定义,定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等矛盾.
使用
反证法在数学中经常运用。当论题从正面不容易或不能得到证明时,就需要运用反证法,此即所谓"正难则反"。
牛顿曾经说过:“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当的武器之一”。一般来讲,反证法常用来证明正面证明有困难,情况多或复杂,而逆否命题则比较浅显的题目,问题可能解决得十分干脆。
反证法的证题可以简要的概括为“否定→得出矛盾→否定”。即从否定结论开始,得出矛盾,达到新的否定,可以认为反证法的基本思想就是辩证的“否定之否定”。
欲证“若P则Q”为真命题,从相反结论出发,得出矛盾,从而原命题为真命题。
证明步骤
(1)反设:假设命题结论不成立,即假设结论的反面成立。
(2)归谬:从这个命题出发,经过推理证明得出矛盾。
(3)结论:由矛盾判断假设不成立,从而肯定命题的结论正确。
适用题型
(1)唯一性命题
(2)否定性题
(3)“至多”,“至少”
(4)必然性命题
(5)起始性命题
(6)无限性命题
(7)不等式证明
范例
两个反证法的范例
证明:素数有无穷多个。
这个古老的命题最初是由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德(Euclid of Alexandria,
假设命题不真,则只有有限多个素数,
此时,令N=a1*a2*……*an+1,那么所有的ai(i=1,2,……,n)显然都不是N的因子,那么有两个可能:或者N有另外的素数真因子,或者N本身就是一个素数,但是显然有N>ai(i=1,2……n).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将和假设矛盾。这个矛盾就完成了我们的证明,
证明:根号二是无理数。
假设命题不真,则√2为有理数,设√2=n/m,即最简分数的形式。
则n∧2/m∧2=2,
所以n∧2为偶数,则n为偶数,
则2m∧2=4x∧2
所以m∧2=2x∧2
则m也为偶数
所以m和n有公因数2,
所以√2为无理数!
这个证明简短而又有力,充分体现了证明者的智慧,也体现出数学的概括性和美丽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1:16
归谬法,又叫引申论证。也就是先假设对方的观点正确,加以引申推导,最后得到一个极其荒谬的结论,从而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性。归谬法大多应用在驳论中,用来反驳对方的观点,间接证明我方的观点。
在一期综艺节目的模拟辩论中,马薇薇为了反驳对方辩友的观点,曾经这样说道:“对方辩友说了两点,一是要做不一样的自己;而是应该挑战更高的难度。首先,娜娜一定没有扮演过海涛的角色(仿佛暴露了这个综艺节目的名字,捂脸逃走),所以娜娜你要扮演一下海涛么?肯定不想!所以你没做过的事情不是你现在必须要去做的事情。第二,什么事儿越难我们越要去做。那就更奇怪了——跳楼挺难的,挑战也挺高的,难道我们要去挑战一下试试吗?”你看,这就是归谬法的正确打开方式。
实际上,历史上很多“巧舌如簧”的“反驳小能手”都是归谬法的资深爱好者。
比如,加拿大前外交官朗宁1893年出生于中国。1923年朗宁竞选省议员时,反对派大肆宣传他是“喝中国人的奶长大的,身上一定有中国的血统”。如果你是朗宁,你会作何应答呢?彼时朗宁说道:“权威研究表明,阁下是喝牛奶长大的,你身上一定有牛的血统。”是不是很机智?
又比如,在一次宴会上,*著名文学批评家赫尔岑被喧闹的音乐扰得心烦意乱,直用手捂耳朵。主人见他这样便解释说:“演奏的是流行乐曲。”赫尔岑问道:“流行的乐曲就一定高尚吗?”主人说:“不高尚的东西怎么能流行呢?”赫尔岑反驳道:“那么,流行感冒也是高尚的了?”
厉害了我的哥!听完这些故事,我们不禁击节赞赏——他们都是怎么想来?实际上,做到分分钟驳倒对方倒也不难,只要掌握住“归谬*”的正确“打开方式”就可以啦!首先,我们假定对方的观点正确,接着,将他的观点中最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引申和发挥,将其中的不合理性发挥到极点,将其中的“谬误”放大给读者看,从而从反面证明了自己的论点。
在《钱江晚报》2017年6月4日的评论文章《乱泼脏水,“女德讲堂”露出不堪底色》中,作者有干净利落的归谬——在一个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道德是不分男女的。道德上,如果存在“女德”,就应该有“男德”。如果没有“男德”,那就不应该有“女德”。
几句话干脆利落地通过归谬法指出了“女德”爱好者的观点的荒谬之处。在这一点上,我们的鲁迅先生可是很有发言权的。
有一次,*的一个地方官僚禁止男女同学,男女同泳,闹得满城风雨。鲁迅先生幽默地演说道:“低能透顶的是还没有想到男女同吸着相通的空气,从这个男人的鼻孔里呼出来,又被那个女人从鼻孔里吸进去,淆乱乾坤,实在比海水只触着皮肤更为严重。对于这一个严重问题倘没有办法,男女的界限就永远分不清。”进而更有讽刺意味地指出:“防止男女同吸空气就可以用防毒面具,各背一个箱,将养气由管子通到自己的鼻孔里,既免抛头露面,又兼防空演习。”(原文见文末)
在第一期《勾子说文》中,勾子老师给大家写过一篇《莫用冷漠换福报》的范文,其中加粗部分便使用到了归谬法——
不幸遇难者的遗体经过新房即为不祥?那么,阻挠遗体运出,任由遗体在你的窗外停之甚久是否更不祥呢?大清已亡百载有余,然而我耳畔回响的不是祥林嫂们那“人死了之后究竟究竟有没有魂灵?”之问,就是鲁四老爷们“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之毁。你看,历史没有终结,历史以惊人和充满讽刺意味的相似的面目再度展开了。既然我们的思想觉悟既然无一点进步可言,不如竟搬离楼房新屋,住进原始荒蛮之林,继续过刀耕火种、茹毛饮血的生活。如此,恐怕更为“吉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1:17
归谬法一般指反证法
反证法是间接论证的方法之一。亦称“逆证”。是通过断定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即反论题)的虚假来确立论题的真实性的论证方法。反证法的论证过程如下:首先提出论题:然后设定反论题,并依据推理规则进行推演,证明反论题的虚假;最后根据排中律,既然反论题为假,原论题便是真的。在进行反证中,只有与论题相矛盾的判断才能作为反论题,论题的反对判断是不能作为反论题的,因为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判断可以同时为假。反证法中的重要环节是确定反论题的虚假,常常要使用归谬法。反证法是一种有效的解释方法,特别是在进行正面的直接论证或反驳比较困难时,用反证法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反证法在数学中经常运用。当论题从正面不容易或不能得到证明时,就需要运用反证法,此即所谓"正难则反"。
牛顿曾经说过:“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当的武器之一”。一般来讲,反证法常用来证明正面证明有困难,情况多或复杂,而命题的否定则比较浅显的题目,问题可能解决得十分干脆。
反证法的证题可以简要的概括为“否定得出矛盾→否定”。即从否定结论开始,得出矛盾,达到新的否定,可以认为反证法的基本思想就是辩证的“否定之否定”。应用反证法的是:
欲证“若P,则Q”为真命题,从相反结论出发,得出与事实、定理、已知条件、基本事实等矛盾,从而原命题为真命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01:17
结论B的否定B'不止一种情况,须把B'的各种可能情况逐一否定的证法。例子:一次宴会上,A、B、C三人中有两种人,一种人只说真话,一种人句句撒谎,A说B、C都是撒谎的;B坚决否认,但C说B确实撒谎。试证。A、B、C中恰有一人说真话,两人撒谎。若结论不真,则可能有以下五种情况。
①A,B、C都说真话;
②A、B都说真话,C撒谎;
③A、C都说真话,B撒谎;
④B、C都说真话,A撒谎,⑤A、B、C都撒谎。若是①,则A说真话,从而B、C撒谎,这与①自相矛盾,若是②,则A说真话,从而B撒谎,这与②自相矛盾;若是③,则A说真话,从而C撒谎,这与③自相矛盾;若是④,则C说真话,从而B撒谎,这与④自相矛盾,若是⑤,则C撒谎,从而B说真话,这与⑤自相矛盾。故A、B、C中恰有一人说真话,两人撒谎。扩展资料穷举归谬法为反证法之一,首先假定所要证明的结论不成立,然后再在这个假定下进行一系列合乎逻辑的推理,直到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来,并据此推翻原先的假定,从而确认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里所说的矛盾,具有多重的含义,可以是与题目中所给的已知条件相矛盾。也可以是与数学中已知的公理、定理或定义等相矛盾;还可以是与日常生活中公认事实相矛盾;甚至可以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推理所得出的结论之间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