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的6.30重大交通事故是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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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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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19
现在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的,如果这个罪名成立的话判的将会使死刑,但这个案例和成都的不一样,虽然都是醉酒后驾车,但是,南京的有驾照,且没有逃逸,现在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也只是为了平息*,以他的行为更符合交通肇事罪,那样的话顶多也就判个8年。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19
江宁的现在还没有判,既然有了先例了,张明宝估计也是死了!等等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20
这种事情有关部门肯定先冷处理。等个半年3个月的再判。现在随便判了压力太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20
现在公诉阶段,还没判!!!成都都一个死刑了,南京估计也差不多死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21
*门正对“6.30”车祸案广泛调查取证。据介绍,由于涉及人数和车辆较多,取证论证繁复,完成全部*侦查程序至少需要一个月,加上检察起诉准备,“6.30”车祸案进入司法审判还要有数月时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5:22
这起事故为五死四伤,且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权利终身。
630车祸最后怎么处理的
6月30日晚20时许,张明宝在南京江宁金盛路醉酒驾车,酿成5死4伤的惨剧,当场被警方抓获; 7月1日,张明宝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南京市江宁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7月15日,张明宝被南京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9月15日,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张明宝案,张明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审查...
张明宝的目前状况
2009年12月23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6·30”特大醉酒驾车肇事案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肇事者张明宝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目前张明宝在苏州某监狱服刑。
南京江宁的6.30重大交通事故是怎么判的?
现在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的,如果这个罪名成立的话判的将会使死刑,但这个案例和成都的不一样,虽然都是醉酒后驾车,但是,南京的有驾照,且没有逃逸,现在一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也只是为了平息民愤,以他的行为更符合交通肇事罪,那样的话顶多也就判个8年。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
关于6.30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时政评述
交通事故过程 2009年6月30日晚20:30,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九人,导致五人死亡。当时的目击者称“从第一撞击点到最后撞击点,大概有二百五十米。这辆黑色轿车从饭店门口撞了一个人之后猛地往左打方向盘,撞进了边上的瓜摊。看瓜摊的人当场死亡。然后扳回方向盘继续往前逃...
6.30南京特大交通事故肇事案张明宝没有判处死刑如何服众!
你有什么权利要别人死!总之杀人就是罪过!自己亲人死就要别人偿命?这是很低下的心态!亲人的死已经让自己感受到痛苦了,又为什么要别人的亲人在经历一道!不管谁都要死!最后的结果都一样!没必要这样报复!
张明宝的事件影响
江宁区“6.30”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省委书记梁保华、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南京市市委书记朱善璐、南京市市长蒋宏坤等人高度重视,相继作出批示。2009年7月1日,市公安局、市纪委、市安监局和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通报交通事故情况。即日起,南京市将开展整治酒后驾车“百日会战”,对酒后驾驶违法...
6.30南京江宁车祸什么时候判
万众瞩目,这个事情没那么简单,肯定是有人在做工作。目前没有宣判。人必诛之。
交通事故危害
(3)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一次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或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对于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存在上述后果之一的,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133...
...希望帮我解一下 我儿子是今年农历九月初5下午6.30分生的
不利子女,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该命主的忠言 1、四柱喜金,有利的方位是西方(以父出生地为基准),不利南方,东南;其人喜白色,不利红色,喜居住坐西朝东的房子,床的放置东西向,床头在西。2、取名用字五行属金的有利。3、四柱喜金,应从事与金有关的事业或职业为宜,如经营五金器材,粗铁材或金属工具材料等方面...
6.30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时政述评
交通事故过程 2009年6月30日晚20:30,司机张明宝酒后驾车至南京江宁区岔路口地区,连撞九人,导致五人死亡。当时的目击者称“从第一撞击点到最后撞击点,大概有二百五十米。这辆黑色轿车从饭店门口撞了一个人之后猛地往左打方向盘,撞进了边上的瓜摊。看瓜摊的人当场死亡。然后扳回方向盘继续往前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