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1 19: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3:52
1、标题
在辞职报告第一行正中写上报告的名称。一般辞职报告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报告”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报告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报告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提出报告请辞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申述提出报告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提出自己提出辞职报告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
5、落款
辞职报告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提出辞职申请的具体日期。
扩展资料
辞职报告的写作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具体化的原则
从法律意义上说,辞职报告的写作和辞职请求的得以认可,决定着劳资双方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体现出当事双方对《劳动法》的充分尊重,劳资双方的相关义务和责任都必须以此为基础来承担或解除。
而且,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才流动呈现出越来越自由、方便和多元化的特征,但 “慎始善终”仍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道德准则。因此,辞职报告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准则。虽然要求言简意赅,但它在写作时,对相关内容的表达强调具体、清楚、明白。
比如,对自己“个性化”请辞理由的陈述就要写得具体明确。这样既可以使自己的离开心安理得、不留遗憾,又是对自己曾经效力过的单位关心和负责的体现。
又如,请求离开的时间安排要具体可行,而且要尽量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来确定离开的时间,同时也注意给自己留下充分的回旋余地。可以由自己提出具体的时间,也可以采用征询对方意见的方式来确定。
二、情感化的原则
辞职报告的写作和辞职请求的得以认可,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关心。
对于情感化原则我们不能做庸俗化的理解,它实际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性化的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呼唤人性的回归和人性的美好。
“忠厚诚恳”、“诚实守信”、“重情重义”、“善良宽厚”等永远都是美好人性中光彩夺目的内容。因此,用规范化的辞职报告这种形式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实际上就是把一种冷若冰霜的人事更替行为赋予了更多的人性化和情感化的色彩。要达到这个目标,就需要在写作辞职报告的时候,做到以情驭文、以情动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3:53
辞职的报告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会写,其实也不难,你只要看完这个视频后就能轻松掌握方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3:53
简短的辞职报告可以这样写:尊敬的公司领导:我因XXXX事,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你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名字:时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3:54
简短的辞职报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交代辞职的原因,是因为何种原因要离职,是因为有更好的发展机会,还是因为某段时间内身心俱疲,想要离职放松一段时间,等调整好心态再继续工作生活,辞职的原因有很多种,交代清楚自己的辞职原因,让领导或者其它人一看就知道,我们到底是因为何种原因辞职,这一方方面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一定要精准地完成。
第二方面可以将辞职后的现在手头上的工作安排一并辞职报告中,让领导知道,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即使是因为离职也不会耽误其正常运转的,并且一定要将每项工作具体进展都描述一下,这样对于接手我们工作的人也是非常有利的,同样也能够让领导者看到我们离职的决心,连手头上的工作交接完成了,那么领导也没有任何理由再挽留我们了,我们便可顺利地办离职手续了。
写简短的辞职报告就可以从以上两方面入手。比如可以这样写,各位领导好,我可能因为自身发展的原因,不能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了,我虽然要离职了,但是并不代表我们公司不好,只是可能我的职业发展规划有变动,不得不离开我们公司,去朝着我想要努力的方向努力,在此感谢公司对我的栽培以及指导,在职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同时也得了很多同事的帮助。
虽然要离开,但是我不会让我手中现有的工作停滞,我已经将我手中所有的工作交代给相关的同事了,领导大可不必担心,工作方面的事情不会因为我的离开而影响其正常运转,所以在此我正式提出离职,希望各位领导能够批准我的离职,我会尽快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离开公司。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23:55
简短的辞职报告可以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即可。范文可以通过百度知道、百度文库搜索笔者‘水6元’书写的“辞职信、离职信、辞职报告、离职报告、辞职通知书、离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范文来阅看参考。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