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20:4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6:15
关于印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保监发〔2012〕92号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促进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创新,规范管理行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
2012年10月12日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业务创新,规范管理行为,加强风险控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专业管理机构)...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五章 信息披露第四十三条 专业管理机构管理债权投资计划,除按照《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规定披露信息外,还应当披露下列信息:(一)偿债主体、投资项目及增信安排情况;(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债主体年度财务报表;(三)债权投资计划跟踪信用评级;(四)债权投资计划本息回收和兑付情况;(五)债权投资计划涉及关联交...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章 债权投资计划的管理债权投资计划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管理机构应当停止划款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一)项目所在地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执行和经营管理;(二)偿债主体或项目方挪用资金或者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或用款申请不符合计划进度;(三)偿债主体未落实偿债安排,未按时支付利息、偿还本金及其他费用;(四...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章 债权投资计划的设立与发行...第十三条 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合理确定债权投资计划的预期收益水平、发行额度和存续期限,灵活运用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本息偿还方式,维护保险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第十四条 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以债权投资计划产品名义开立资金账户,落实资金和资产独...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七章 监督管理专业管理机构除了需要按照《管理办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债权投资计划的设立和运营情况外,每年还应报告子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中国保监会有权对专业管理机构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的能力和行为进行监管检查,必要时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进行检查。如果专业管理机构的业务能力...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 专业管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中国保监会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保监会可以依法暂停或终止违规机构及人员从事债权投资计划业务的资质。第五十三条 为债权投资计划提供服务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勤勉尽责,...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第四章 受益人大会第三十三条 受益人大会由债权投资计划全体受益人组成。受益人大会召开、提交议题和审议表决等事项,按照受益人大会章程执行,并遵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益人大会章程应当至少包括受益人大会职责、受益人权利和义务、议事规则、表决流程、信息披露和章程修改等。第三十四条 受益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 风险控制第四十四条 专业管理机构在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过程中,应持续评估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并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等因素,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以确保始终符合规定要求和业务需求。第四十五条 为控制风险,专业管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覆盖项目开发、信用评级、项目评审、风险监控等关键环节。(一)...
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指引的介绍为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权形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规范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设立业务,明确操作流程,维护资产安全,根据《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试行)》及有关规定而制定。制定人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间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的介绍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通知保险机构按照《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债权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