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00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17:08
法律制定的原则是指立法者在法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我国现阶段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一、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立法首先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它要为国家、社会以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一种规范的行为模式,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立法的科学性原则,首先表现为它的理性化方面。法律是一种有确定性、明确性、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评价和认识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
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二个体现是合理化。同理性化相比,合理化则更进一步地体现了科学性原则,合理性是对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恰当界定。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三个体现,就是主观符合客观,法律既不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现象,也不是一种纯粹客观的事物。是一种主观同客观、理性和经验相结合的产物。
(二)民主性原则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贯彻民主原则具有非常方泛和深刻的意义,它除了维护民主本身的价值外,还对其他的一些法的价值诸如平等、自愿、自由、契约乃至法治等都奠定了一个基础性的条件和保证。(1)只有在一个民主的法律*内,才能为全体公民提供一个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权利机制,保证公民在立法上和司法上一律平等的法律地位,实现其平等权利。(2)民主可以为公民提供自愿和意志的机会,自愿地从事在法律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事项,免受外力的强迫去干自己所不愿干的事情。(3)一个体现民主原则的立法*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民以及法人的自主性,充分行使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等自主权,使公民和法人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这一点对于处于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各类市场主体显得格外重要,充分实现的自主性也是市场经济的要义之一。(4)民主机制本身便意味着将为公民行使自由权利提供保证。没有民主,便没有自由,没有民主机制的确认和保障,一切自由权利便会落空,与民主相对应的*只能扼杀和窒息自由。(5)对于法治,民主就显得更为重要。法治作为一种社会形态,一种治国方略,一种价值选择,其本身就是民主的产物,没有民主,就谈不下法治,只能导致*。当然,民主的实现也离不开法治,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为法治奠定基础,而法治则是民主的实现形态,是民主的结晶。
二、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性相结合原则
法律的稳定性是法律的生命之源,法律惟其稳定才有效力。但是社会是不断变化的,为协调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的矛盾,要求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必须坚持稳定性与适时性相统一的原则。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指法律一经制定和颁布,必须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决不能随意修改、中断、废弃;在修改、补充或制定新的法律时应注意保持与原来的法律的承继关系。
适时性原则,就是指一个国家的法的制定必须不断地顺应历史发展和时代的变化,及时地、适时地根据这种变化,去制定出符合时代需要的法律。
三、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一)合宪性原则
合宪性原则是指法律制定必须符合*的精神和规定,包括立法主体的全宪性、内容的合宪性和程序的合宪性等。
立法主体的合宪性,是指在所有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法律制定主体都必须有*赋予的权力,或经过特别授权,其制定的内容必须是属于该职权范围,不能越权制定法律。凡没有法定职权或经授权制定法律的行为,均属于无效行为。
内容的合宪性,是指经过法律制定产生出来的法律内容要符合*原则、*精神和*具体规定,不得有同*原则、*精神、*规定相违背、相冲突、相抵触的内容。
程序的合宪性,是指所有法律制定过程都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法制统一原则
法制统一原则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做到整个法律体系内各层级法律法规都能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17:08
立法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理性化:①法律是1种有确定性、明确性、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②理性化是立法的基础性和根本性要素,是科学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2.民主性原则:
在法律制定过程中,贯彻民主原则具有非常广泛和深刻的意义,它除了维护民主本身的价值外,还对平等、自愿、自立、自由、法治奠定基础。
3.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主体的合宪性、内容的合宪性和程序的合宪性)
(法制统一原则是立法合宪性原则的继续,要求立法机关所创设的法律应内部和谐统一,整个法律体系内各层级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和相互一致、相互协调)
中国法律体系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相关法、民法商法、行*、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17: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三个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适用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适用平等原则基本含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基本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17: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我国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如下:
第三条:立法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4 17:10
法律原则的分类
按照法律原则产生的基础不同 公理性原则:是指由法律原理构成的原则,是由法律上之事理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是严格意义的法律原则,如罪刑法定、诚实信用等
*性原则: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出于一定的*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如我国《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对人的行为及其条件之覆盖面的宽窄和适用范围大小 基本法律原则:是指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所适用的,体现法的基本价值的原则
具体法律原则:是指在基本法律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的原则
按照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不同 实体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实体法(实体性权利和义务等)问题的原则
程序性原则:是指直接涉及程序法(诉讼法)问题的原则,如“一事不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