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0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3:32
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内涵如下:
国家必须制定统一的*和法律,并保证它们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公民中得到统一的遵守和执行。
不抵触是*规定的原则。*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和它们的常委会,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常委会备案。此后,立法法、地方组织法进一步重申了这一原则。
扩展资料:
法制统一的要求:
1、建设和谐统一的法律体系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根本要求。
2、明确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科学地安排法律体系的结构。
3、法的外部形式应该统一,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标准化。
参考资料: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3:32
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是指国家必须制定统一的*和法律,并保证它们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公民中得到统一的遵守和执行。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民民主,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13:33
就是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各种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国家*和法律相抵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从历史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严重破坏法制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