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8 21:3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6 17:20
江苏学生资助的条件主要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一、学前教育阶段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二、义务教育阶段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含)以上在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和非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
3、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本专科教育阶段
1、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
3、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4、在省属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本专科学生。
六、研究生教育阶段
1、学生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残疾研究生。
3、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4、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