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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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00:40
法律分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办理条件如下:(一)现档案管理机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档案存放在县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2.档案存放在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3.档案存放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已办理完辞职辞退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人员。(二)现工作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工作单位注册地属于该行政区域范围。
法律依据:《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