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原始股怎么到我名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7:1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45
隐名股东要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必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你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代持的协议是否有效,有效即可以主张你的权利。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对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显名化的一般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基于股份公司公开性、资合性的特征,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股份有限公司隐名股东显名化的条件进行*性的规定。司法实践中,特殊情形下,尽管有限责任公司隐名股东已获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或者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隐名股东可能仍然不能显名化。相关障碍可能有如下情形:
第一,特殊监管领域中对股东变更设置了特殊审批程序。对于保险、银行、资本市场等特殊领域,相关监管部门基于公共管理秩序的需要,根据法律或行*规的授权,设置了诸多监管及审批要求。这些监管规范性文件,很可能会对隐名股东显名化问题产生重大影响。
第二,相关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主体资格设置了特殊限定。例如公务员委托持股、特殊行业持股比例*等,这些特殊规定可能不影响代持协议效力,但可能对显名化造成实质障碍。
第三,隐名股东显名化超过法律规定的股东人数*。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为200人 。就此,隐名股东显名化如超过上述人数*,违反相关规定的,也可能对显名化造成实质障碍。
第四,隐名股东显名化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当隐名股东显名化可能侵害公司债权人、名义股东债权人、股权受让人等第三人利益时,也可能成为隐名股东显名化的实质障碍。
第五,其他情形。例如代持协议对隐名股东显名化的时间及条件进行了特殊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程序或者隐名股东显名化进行了特殊约定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