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购房发票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被售楼处收走办房产证2年了没有办下来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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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6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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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3 14:33
办房产证,房产局是需要购房者的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原件的。所以,开发商给业主代办房产证,就必须提交这些资料给开发商。但是,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可以选择开发商代办,也可以选择自己去办不动产权证(以前称房产证)。开发商代办房产证一般需要收取费用,而且证办下来的时间也比较长,其实,业主自己去办证并不麻烦,我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也是自己去办的。
以武汉现在的办证情况为例,到房产局,按照公示的流程表走完流程后,等待大概7个工作日,就可以收到产权证。其他城市基本一样,房产局对办证流程写得很清楚,按照流程一步一步走就行。
2,如果实在上班较忙,需要开发商集中代办房产证,业主就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原件。业主提交资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一定要求开发商开出收取资料的收据,并盖章。开发商集中办理,因为家数较多,很容易出现资料遗失的情况,如果没有这个收取资料的收据,以后出现问题,开发商就会推脱责任,不承认收全了资料。而且购房发票补办很麻烦,所以这一点,购房业主一定要注意。
3,注意办证费用。一般不会出现问题,开发商只是代收,但是还是有部分小地方的小开发商不太规矩。办证缴费,两个比较多的费用就是维修基金和契税。这两个税费的额度,需要稍加注意一下。
所以,开发商要求业主提交资料是可以提交的,只是注意要求开发商开出收取资料的证明并注明仅用于办房产证。对当地城市的首套房契税标准,事先了解一下,看是否有优惠政策。
开发商说要办房产证,要求业主将手中的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交给他们,我的答案是,不该交。(现在是不动产权证,房地合一,为承接问题,还是用房产证的称谓)
为解决业主的困惑,在这里,我们虚拟一个会议,主持人是我,当事人有三位,分别是开发商代表、税务机关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会议主题就一个,办理房产证,业主要不要将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交给开发商。
三方当事人全部到齐,会议开始。
开发商代表: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间节点和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我们先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当完成了小区的各项竣工验收之后,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房屋使用条件,就开始向业主们交房。
办理转移登记(就是办理业主们的分户房产证,下同)就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陆陆续续、分批开始办理。
在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中,购房发票和合同是由我们提供的。
购房发票一式五联,其中:一份给业主持有,另外二份分别送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机关;开发商留存二份。
预售合同一般是一式六份,原因就是业主买房,通常需要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因此,合同生效后,开发商交给业主们三份合同,业主自留一份,另二份由业主在办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时交给他们各一份(贷款发放后2—3个月内,业主可向贷款的银行索要借款合同、按揭贷款合同原件)。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契税可以这样申报
业主买房,先缴纳契税,如果不先缴契税,不动产登记部门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国家有明文的法律规定。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在申报契税时,可以由业主自己来纳税,也可以委托开发商来办理。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允许由业主自己到税务机关来缴纳所购买住房的契税,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就是必要材料的一部分。
税务机关打印好契税发票后,一份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用来办理房产证,一份给业主留存。
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先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后再受理,有时限要求
先首次登记,再转移登记
如果开发商申请办理分户房产证,从不动产登记的程序看,说明开发商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首次登记的意思就是说,假设一个住宅小区共有10栋住宅楼,第1栋办理了首次登记(以下简称首登),权利人是开发商,如果没有首登,《物权法》规定的其他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都将无法办理(预告登记、在建商品房抵押登记除外)。因此,作为业主,你购买的住房刚好在第1栋,开发商办理了首登,就为办理分户房产证铺平了道路。
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自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之日起,一般在15—30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发商递交的批量业务转移登记业务。
现在,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都在提质提速,办理时将会限越来越短,速度也将会越来越快。
办理房产证所需的材料
就办理房产证的转移登记来讲,以购买人为夫妻为例,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如下材料:预购(现售)商品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分层及分户平面图各二份、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原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3 14:30
昨日,本报记者接到市民温女士(化名)报料反映,自己多年前购买的一个车位如今需要办理房产证,但是开发商一年多前收齐了所有资料,至今不但还没办下来,还突然通知称需要业主提供其所持有的购房合同原件,以进行完税、办证等多个流程,温女士感到十分不解——开发商这样做有必要吗?
车位多年未能办证
“一年多以前已经提交了身份证、合同等复印件给开发商了,没想到现在又说要提供我的购房合同原件。”
温女士表示,自己大概在2007年前后买下了海珠区某楼盘的车位,多年来,因为种种原因,开发商一直未为其车位办证。一年多前她把资料都交给开发商,原本以为可以顺利办证了,结果最近,开发商却突然打来电话,声称需要温女士提供其购房合同的原件,以走完完税和办证等多个流程。
开发商此举,令温女士心生疑惑。她质疑,当年的合同,开发商也有一份,为什么办证的时候就一定要业主的合同原件呢?
收走合同原件诸多不便
温女士了解到,有的本地知名开发商在销售车位后,开发商就自动帮业主办理房产证,待出证之后才通知业主,拿着购房合同原件到开发商处取回房产证即可,根本不需要那么麻烦。
“之前办证已经拖了那么久,万一拿着我们的购房合同原件‘周游列国’,弄丢了怎么办?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写保证书也不保险啊!”有业主也表示担忧,开发商获得业主的委托书,又有业主的合同原件和身份证明,会否把车位拿去搞“暗箱操作”,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呢?特别是会否把房产拿去抵押融资,以解决资金链紧张的难题?而面对这种情况,业主又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另一方面,现在办理许多涉房业务,如住房公积金提取等,都需要市民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合同原件放在开发商手中,也会给业主的日常生活造成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