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能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吗,以个人名义与员工签订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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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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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2:04
劳动合同是存在于个人和单位之间的,需要有单位的主体存在。如果没有单位的主体存在,个人与个zd人签订的合同不能称之为劳动合同,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能是建立雇#佣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版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权、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2:04
个人雇佣关系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可知以签一份劳务合同或雇佣协议。劳务合同或雇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属民事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版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权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2:05
原本只是一件简单的拖欠工资案件,当我问到员工,单位有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时,员工说有签订,然后掏出一张协议,甲方是个人,乙方也是个人。原来该单位每家营业部与下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均只是营业部的实际负责人与员工签订的,而不是以营业部或公司的名义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部分用人单位将单位和老板个人混淆不清。以为单位就是老板,老板就是单位。误认为只要老板与员工签订了合同,视同单位也已经签订了合同,就不需要承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了。其实这种认识是对法律认识的错误。
劳动合同法的用工方只能够是单位,单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的一方只够是用人单位,不可能出现劳动合同双方都是自然人的情况。
故该案件,即便是该营业部的负责人与员工签订了合同,在出现劳动争议时,仍认为单位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仍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
该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无效,但是可以视为单位与员工对工资支付方面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