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3:2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09
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夫妻二人都在世时将财产赠予他人的行为是否有效,二是其中一方死后遗产如何分配。我们先假定给子女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现金很难明确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女方把钱给了儿子,后来女方去世。现在开始分析,赠予行为必须是明示同意,不能默示同意。如果女方把钱给儿子,男方并不知情,那女方就是处理了双方共同的财产,男方可以主张赠予行为无效,把所有的钱都要回来。也就是撤销赠予要回来的全部钱里面,只有一半是属于女方的,另一半是男方的。这还没完,从你的描述看,女方死后没有留下遗嘱,她的遗产分配要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女方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就只有一个儿子,那么就是男方和儿子平分女方的遗产。男方再分走一半的一半也就是总数的四分之一。最终结果是男方拿回四分之三,儿子拿走四分之一。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10
这个肯定没有权利要回了,应该父母在时对某子女的赠给,而且这个东西没有证据证明,如果有遗嘱当然可以共同分配,死后没有遗嘱的话财产与经济没办法去主张了,特别是现金给了某一个子女,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10
肯定是没有权利要回的,因为父母健在的时候,他已经把钱给另一个子女了,这是他自己有权利支配自己的钱,所以说另一个子女是没有权利要回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11
这就涉及到姊妹们撕破脸的上面了,你想撕破脸给他们吵架,打架,打官司吗?我的意思是没有必要这样,既然父母健在的时候就给他们了,估计是不能再要了,当然,你也可以试着和他们沟通一下,如果他们不同意的话,就没有必要再要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8:12
我想问一下父母健在的时候其中之一把钱给了子女等其死后另一个有没有全利要回?没有权利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