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5:42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3:59
1、宝山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31号。
电话:28959374。
2、长宁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
地址:上海*宁区金钟路251号。
电话:62906290。
3、崇明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37号。
电话:69613193。
4、奉贤区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5950号。
电话:24069836。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交通*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导航-违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4:00
1、到交警大队的违章处理窗口,需驾驶证持证人本人到场,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前往办理,主要是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在窗口开单后一般需要去银行柜台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