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怎样“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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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1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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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7:31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代雄主,他当然也很看不起商人。有一回,他曾对重臣房玄龄嘱咐说:“朝廷的各种官位,都是为贤人们准备的,那些工商杂流,即便人才出众,也只可以让他们多多发财,一定不能授以官职,使得他们能够与贤人君子并肩而立,同席而食。”这段话在后世非常出名,被历代治国者奉为圭臬。此外,唐太宗还在服饰上对各种身份的国民进行特别的标识,五品以上的*可以穿紫袍,六品以下的穿绯绿的官服,胥吏的衣服是青色的,一般百姓是白色的,军士是*的,而商贾则必须是黑色的。
尽管如此,唐太宗还是有用得着商人的地方。
任何统治者要名垂青史,都得干好两件事,一是轻赋薄徭,二是*清廉,李世民明白这个理。唐代的税赋很轻,公元626年,李世民即位当月就颁布诏令,下令把潼关以东的关卡全部停废,以让货物自由交易。同时,唐朝严禁*经商。
轻赋薄徭和*清廉当然可以起到休养民间的作用,但是也引发了另外的一个问题:税赋收得少了,行政性费用也就捉襟见肘了,*哪里有钱来养活这些官吏,以保证他们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于是,唐太宗就想出了一个十分古怪的主意—“公廨钱”制度,就是对富豪家庭定向征收一笔“特别财产税”,以此来养活*的*。
早在高祖时期,朝廷就对天下的富商进行了一次资产清查,并规定“每岁一造册,三年一造籍”。在把人数基本摸清楚的前提下,到了公元637年(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达诏书,容许长安70多所衙门,每所可选“身能估贩、家足资财”的商人九名,号称“捉钱令史”,每人贷予“公廨钱”5万钱,用于商业活动,每月纳利息4000钱,一年4.8万钱,以单利计算,年利率约为100%。这一*很快在全国各州普遍实行。
当时被征收特别税的商人家庭约为7000户。唐朝初期,*人数非常之少,贞观年间,*政权机构中的文武*最少时只有643人,也就是长安城的700来位“捉钱令史”,每人养活一个*。
公廨钱制度在唐代执行了很久,玄宗初年,年利率降低为70%,继而再降到50%,每笔强迫贷款金额也有降低。被选中的商人所获权益,早期是当官吏,后来则改为免除徭役。唐太宗发明的这个制度,在后世的学术界引起过很大的争议。褒之者认为,这一制度虽然“粗糙”却很直接,*养活了*又巧妙地避免了广征税赋。贬之者则认为,这是对富有家庭的一次强制性的制度盘剥,它虽然比汉武帝的算缗令温和一些,不过本质却是一致的。另外,100%的高利率亦是对全国金融市场的破坏,富户很可能以类似利率放贷给一般平民,从而导致全社会资金流通成本的抬高。